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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出击!九原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菜霸”案件
  发布时间:2019-07-17 16:08:5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包头市九原区法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赵某某、姜某、盛某某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姜某、盛某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被告人赵某某犯寻衅滋事罪,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被告人姜某犯寻衅滋事罪,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犯非法侵入住宅罪,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对被告人姜某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被告人盛某某犯寻衅滋事罪,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犯非法侵入住宅罪,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对被告人盛某某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赵某某、姜某的违法所得依法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赵某某为了在一定区域内形成非法影响、谋求强势地位,从而垄断经营蔬菜代办业务,纠集被告人姜某、盛某某以暴力、威胁、恐吓、打砸财物、助阵造势等手段,在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贾家圪旦村区域内,数次对多名菜贩、菜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赵某某、姜某、盛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其行为性质、动机、目的、起因带有不法性,手段带有欺凌、强制、压迫的性质,系恶势力犯罪;被告人姜某、盛某某为了帮他人索取债务进入他人住宅,拒不离开,居住多日,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九原区法院在被告人赵某某、姜某、盛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姜某、盛某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判决书中对检察院指控的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全部予以认定。三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不上诉,服从法院判决。


责任编辑:刘媛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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