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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民事诉讼业务专题授课在内蒙古法院火热开展
  发布时间:2019-09-11 16:50:55 打印 字号: | |



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在内蒙古法院开展第三天的巡回授课。授课内容围绕民事诉讼中婚姻、家庭、继承相关审判实务问题开展。授课教师为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第一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二级高级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吴晓芳。课程受到全区三级法院民事审判业务一线法官的热烈欢迎。


吴晓芳老师结合生动案例,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对现行法律制度的修改及相关疑难复杂问题的处理进行了详细讲解。具体涉及婚姻无效问题、夫妻一方继承或受赠财产的认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夫妻债务问题、夫妻一方擅自处分财产问题、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认定、父母出资购房的分割问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继承问题等等。吴晓芳老师不仅介绍了现行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在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未来修改趋势,通过细致分析相关法律关系中的利益平衡情况,也传授了目前处理相关案件需要考虑的因素和解决思路,给一线法官办理相关案件以明确的指导,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在一天的时间里,三级法院的民事法官都深深被吴晓芳老师的课程吸引住了,不断通过各种通讯方式追问问题,与老师进一步交流探讨。大家感觉非常受启发,不仅学习了理论前沿知识,拓宽了处理相关案件的思路,还增强了一份责任心,表示一定要用学习成果指导今后工作,高质量办好每一件婚姻、家庭、继承案件。




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门金鸽:

2019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吴晓芳庭长,为全区法院法官讲授了婚姻法中疑难复杂问题的认定和处理,对婚后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的处理问题、夫妻债务纠纷、一方擅自赠与他人夫妻共同财产的效力问题、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房产条款的撤销等问题都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解析。

吴庭长针对审判实务中有关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举证证明责任等方面的问题都阐明了自己的观点,同时也介绍了各地法院尝试的审判思路。另外,引用了大量的案例,介绍了《婚姻法》下一步修改的方向,以及相关法条的理解与使用上,都传授了宝贵的经验。通过聆听吴庭长的讲授,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一些过去相对模糊的概念及边缘性问题,这次都有了清晰的思路,还让我对审理婚姻家庭类案件有了更新的认识和思考。

吴晓芳庭长的授课全方位、多角度、接地气,她广博的知识、深刻的见解和新锐的观点,使我受益良多,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多组织这样的活动,为我们内蒙地区的法院干警们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民事法官,我也将在生活中和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着力提升思想理论和业务水平,锤炼党性品格,成就一流业绩。



 

 
责任编辑: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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