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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讲师团赴内蒙古巡回授课圆满收官
  发布时间:2019-09-12 17:58:53 打印 字号: | |


9月9日至9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第一组赴内蒙古高院开展了为期4天的巡回授课活动。此次授课活动采取全区法院远程视频授课的方式进行,内蒙古高院设主课堂,13个中院以及109个基层法院设分课堂,巡回授课惠及干警达到20896人次。


讲师团在授课之余还专门安排了课后答疑、座谈交流,赶赴呼和浩特中院、赛罕区法院和包头市中院进行实地调研等活动。听课干警普遍反映,讲师团的授课既有理论高度,又有鲜活实例,针对性强,讲解透彻,通过听课深化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学到了新的审判理念和审判方法,受益匪浅。


“‘行政审判的深度,代表着中国法治建设的高度’,唐文老师关于行政审判重要性的这一表述言犹在耳,让我在感动中备受鼓舞”,谈起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的第一课,兴安盟中院从事行政审判的陈曦法官感触良多,“之前,我对正当程序原则的理解有限,唐文老师从正当程序原则的缘起与提出到理念的解读与实践应用,为我们进行了一次全方位、深层次的培训,时间虽短,但收获很多,未来的我们将更加努力,以持之以恒之心做好审判工作。”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余为军表示:“最高法院讲师团的老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结合自身丰富的审判实务的讲授,为我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新思路、新办法,真是获益匪浅。”


“最高法院讲师团的授课全方位、多角度、接地气,他们广博的知识、深刻的见解和新锐的观点,让我受益良多,希望最高法院多组织这样的活动,为我们内蒙古法院干警们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海拉尔区法院法官门金鸽如是说,“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法官,今后我将不断加强学习,着力提升自己的思想理论和业务水平,成就一流业绩。”


组织讲师团开展巡回授课,是最高人民法院加大对西部地区法院支援力度,进一步提升相关地区法院队伍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的重要举措。巡回授课将进一步提升内蒙古法院队伍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缓解内蒙古法院教育培训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帮助当地法院解决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目前,这项工作已经成为最高法院加强对内蒙古法院智力援助的重要载体,成为全国法院系统教育培训的一个品牌项目。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已先后组织讲师团开展8次巡回授课。


巡回授课活动结束后,为了满足干警们深度学习的需要,以及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听课的干警提供补课机会,内蒙古高院还将授课内容全程录音录像,并上传至法院内网,供广大干警学习,力争实现全体干警人人能参训、个个有提高,整体提升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责任编辑: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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