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过全区法院逐级推荐、资格审核、差额考察等程序,经自治区高院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了2019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现对候选对象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一)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候选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
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嵯岗人民法庭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通辽市扎鲁特旗人民法院乌力吉木仁人民法庭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
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牧区巡回法庭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候选对象
梁建学 满洲里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商文义 兴安盟阿尔山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建军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宇君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法官助理
青格乐 通辽市库伦旗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石 艳 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卢 列 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科员
张金栋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9月30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受理电话:0471-6986607,0471-6986674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