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作为协作法院,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移送完成了内蒙古首例跨省之间的跨域立案案件。这不仅是内蒙古法院首次实现跨省之间的跨域立案,同时也标志着内蒙古法院融入全国法院跨域立案工作“一体化”,完成了与全国法院跨域立案的全贯通。
10月15日,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在审查张某诉北京某快递服务有限公司诉讼材料时,发现该案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管辖。工作人员向当事人告知可以通过跨域立案解决,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诉讼材料进行扫描上传并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系统”将案件移送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在审查立案材料后,发现张某提交的诉讼材料不齐,并通过“跨域立案系统”将该信息反馈到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经过一次补充材料后,10月17日重新提交了立案申请,10月22日该案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核通过并受理,跨域立案流程全部完成。
该案的成功办理,为该案当事人张某省去了往返2000多公里的奔波疲劳,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内蒙古自治区法院跨域立案服务,也从自治区内市县区之间、盟市之间的跨域立案拓展到了跨省之间的立案。
内蒙古法院为了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解决好异地诉讼难的重要指示,贯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工作部署,内蒙古高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专班,强力推进,实现了跨域立案全国法院的互联互通。截止10月25日12时,全区法院共完成跨域立案管辖和协作案件127件,其中协作案件57件,管辖立案65件,不予立案5件,横跨北京市、吉林省以及内蒙古12个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