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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研究
作者:杨丽敏  发布时间:2019-09-03 17:07:33 打印 字号: | |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同时为了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不断取得实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念、思路和举措,使我们深刻地理解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充分地认识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新时期,为不断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地生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系统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

一、党风廉政建设涵义

廉政建设,是党执政建设的形象,关系着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关系着人心向背,更关系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由此可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间段内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廉政建设首先要明确廉政的涵义,在当前的形势下廉政的基本涵义有四个,第一个,就政治格局方面而言,廉政是要造就一个公正廉明的政治格局和政治氛围,在公正廉明的政治格局和政治氛围下办事才能更加廉政。第二个,就政治制度而言,廉政是要建立高效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确保做到权利是人民的,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的利益。第三个,就政策而言,廉政是要制定并严格实施确保政治清明的政策和措施,只有政策的实施者以身作则,带头严格实施政策和措施才能做到取信于民。第四个,就政治德行而言,廉政就是要求各级官员树立廉洁奉公的官德和不贪不淫的私德,只要这样才能成为民之表率。由此观之,党风廉政建设是多方面共同组成的,是政府官员在公正廉明的政治氛围里,严格按照维护人民利益、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办事,做到公正司法,廉洁奉公才能称之为廉政。简言之,所谓廉政就是公正廉明的政治格局、政治制度、政策和政治德行的良性结合和辩证统一,要做到廉政最起码要具备三个要素,第一要求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受国家委任从事国家公务的人员,第二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受国家委任从事国家公务的人员主观方面没有牟取私利的动机,第三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受国家委任从事国家公务的人员在客观方面不滥用权力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反公认的社会规范的行为。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风正则民风纯,政风廉则社会公,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社会风气,关系到民族复兴,更关系到国家存亡,抓好党风廉政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党风廉政建设事关社会风气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端正党风,是端正社会风气的关键,由此可见在社会风气形成的过程中,党风正风是关键,政风生态是核心。只有具有优良党风政风的执政党,其大政方针在国家各个层面和社会各个领域才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才能在人民群众中发挥中巨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形成强烈的社会凝聚力。群众在如何沿着国家的方针政策做事方面达成了共识,才能形成统一的良好的社会风气。只有具有良好党风政风的执政党才能激发全社会的理想信念和民族自信,从而形成团结一致、干事创业的氛围。相反地,如果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领导阶层没有良好的党风政风,做事以私利为先,以服务自己为初衷,上行下效,大部分的公职人员就会忽视纪律作风建设、忽视党风廉政建设,把廉政建设当做儿戏,当大多数公职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玩忽职守,以公谋私,使群众去相关部门办理合理合法的事情也需要托关系、走后门的时候,所谓的政府机关、公职人员如何赢得群众的认可和信服?当人们发现走后门、托关系才能办理合理合法的事情时,当人们发现走后门、托关系能更快更便捷的通过审批手续时,当人们不走后门、不托关系发现明明很简单的事情也被一拖再拖时,当人们……如果是你,你是否也会慢慢地办得妥协,因为你可能遭遇到的是年迈的父母需要办理一个医保卡,也可能遭遇到的是刚出生的孩子需要上一个户口,因为只要你妥协了,你的父母就不需要步履蹒跚地走到窗口排队,你的孩子就不需要被你带着到处开证明、出手续,长此以往,社会风气又会如何呢?党风廉政建设事关社会风气,只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才会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二)党风廉政建设事关民族复兴

沧海横流显砥柱,万山磅礴看主峰。历史和实践已经证明,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我们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肩负着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承载着国家富强的责任重托。 要想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就必须把党建设好,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始终要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不给任何腐败存有滋生的机会,俗话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任何细小的腐败问题都可能导致失败的后果。例如宋代的王安石变法问题,其实王安石所提倡的一系列变法图强的政策都是有利于当时的民族复兴的,但是由于当时党风政风腐败,一些官员没有严格地贯彻落实朝堂上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而是以公谋私,中饱私囊,变相的侵犯百姓的利益,最终导致了变法的失败,由此可见任何看似细小的腐败问题都可能导致难以挽回的局面,所以今天,我们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中也应该深刻地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做好每一个细节,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中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马虎和敷衍,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关系到我们党能否永葆纯洁性永葆生命力的伟大事业,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工作,要想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地发挥出实际作用,就应该注重每一个细节,是保持高度的警惕,绝不能在任何环节或者任何领域出现问题,因为任何一个看似不起眼的小腐败问题都可能导致我们民族复兴的大业出现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事关民族复兴,只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才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三)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国家兴亡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纵观古今,横比中外,从历朝历代和世界各国政权灭亡的普遍规律进行分析,造成国家灭亡的主要原因有四个,第一个是内部腐败问题,第二个是内部动乱问题,第三个是当权者引起民愤问题,第四个是外敌入侵被灭国的问题。根据这四个原因进行分析,其实不难发现无论哪一种原因其实归根结底都是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了问题,内部腐败是由于没有抓好廉政建设,内部动乱是因为一些官员以权谋私,为了一己私利,没有从自身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并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当权者引起民愤也是因为政权腐败,失去民心,所以才会出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问题,如果当权者以民为本,百姓安居乐业,谁又会放着安稳的生活不过而去谋反呢?而第四种外敌入侵被灭国,看似是外部因素,其实最根本的原因也是由于内部腐败问题,纵观历史,有哪一个政治清明,民心所向的国家或朝代能被外敌所灭呢?其实都是因为没有抓好廉政建设的原因,所以历朝历代掌权者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都会把反腐败作为保执政、赢民心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始终会坚持到底,并且努力做到常抓不懈。

三、当前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也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所以即使在当前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态势的情况下,某些行业或某些机关也会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法院系统自然也不例外。

(一)干警利用职权,为当事人充当诉讼掮客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更是我们党追求的崇高的价值目标,所以干警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只有做到公正司法,才能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取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信服,但是实际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某些人也会由于受到利益的驱使或者人情关系影响充当诉讼掮客,为当事人指定律师、向案件当事人泄露审判秘密、帮当事人打赢官司等,例如:当一个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在刚刚被拘留的时候,其近亲属通过托关系,找某个干警说情让律师提前介入,告诉犯罪嫌疑人在回答时如何避重就轻,如何朝着自己有利的方向回答问题,那最终的结果岂不是会有很大的变化,不仅会影响案件的公正,更会抨击法律的权威,久而久之,谁还会信服法律呢?当然,在干警利用职权帮助当事人充当诉讼掮客的案件中,并不局限于正式干警,许多聘用制干警也会利用机会和关系帮助案件当事人说情、走关系。

(二)法官以权谋私,自由裁量相关案件

法院法官在行使案件审判权的时候手中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案件当事人为了打赢官司就会想法设法地贿赂法官,个别法官由于没有忍受着金钱、女色、名声等方面的诱惑就会做出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事情,例如,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中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时法官就可以根据案件情节、认罪态度和定罪依据等因素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自由裁量,有这样两个同等类型的案件,被告都是属于情节较轻的,第一个案件的被告向法官进行了行贿,法官判处了四年有期徒刑,而第二个案件的原告向法官进行了行贿,要求严惩被告,法官在收取了贿赂的情况下判处了九年有期徒刑,同样的事情出现了不一样的结果,你还会相信法律吗?你还会坚持自己心中的刚正不阿吗?也许在案例发生在别人的身上时你可以斩钉截铁地说你能,可是当事情发生在你自己身上或者你的亲人、朋友身上时呢?两个案子有期徒刑时间相差五年,古语有云,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何况五年呢?可以改变多少东西,九年有期徒刑期满后出来的人可能会发现当初那个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的人已经有了孩子,有了事业,而他一切才刚刚开始。换做是任何一个人心里还会认可法律吗?

(三)执行空间较大,出现选择性执行问题

当前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人民更倾向于用法律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当前法院案件数量不断增多,与此同时为了更好地满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的执行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但是在执行案件多的情况下就会在无形中给腐败的滋生留下缝隙,出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例如被执行人有许多的债权人,当其中一个债权人想要获得到更多的利益时,就会急于让执行法官在众多的执行案件中先执行自己的案件,并且将执行款项优先打给自己,这时就会出现腐败问题,可能就会出现金钱案、人情案或者关系案,同样地,当负责执行的法官想要索取额外报酬时就会故意对个别案件进行推延,如果申请执行人不上交额外报酬就不及时处理执行案件,以各种理由让案件一拖再拖。这时申请执行人为了拿回本属于自己的合法利益就不得不向执行法官屈服,毕竟比起这额外的报酬,所申请的执行标的更是一个可观的数字。换做是你,你会有勇气用几千元哪怕是几万元去维护正义而让自己面临损失几十万甚至是几百万的执行标的吗?

四、法院系统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关乎民心向背,关乎党的执政根基,更关乎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做到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法院系统要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那么法院系统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中就要坚持硬治理和软治理双管齐下,齐抓共管,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一)通过硬治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法院系统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抓好硬治理,就是要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好内外监督的手段,形成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第一、制定完备的制度体系,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1.建立法官与律师、当事人隔离带制度。法官审判案件的公正与否决定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任程度,所以为了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就要法院不断身体力行,促进包括律师在内的司法共同体在人民群众那里的信任度,进而形成较高的相对稳定的司法公信力。因此也就要不断地建立和完善法官与律师、当事人之间的隔离带制度。如果法官与律师之间互相勾结、玩弄法律,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又何来司法权威。如果法官与一方当事人进行利益交易,暗中操作,那么又何来当事人对法院的信服?因此就要建立法官与律师、当事人之间的隔离带制度,例如要求法官要在办公场所和律师、当事人接触,不允许私自见面等等,只有通过不断完善法官与律师、当事人之间的隔离带制度,规范交往行为,才能够更好地促进司法工作,维护法律权威,才能从根本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2.完善举报人保护机制和奖励办法。从古至今,因为揭发检举官场的黑暗而身陷囹圄甚至家破人亡的事情时有耳闻。举报人在举报案件时,必然要受到被举报人的阻挠以及和被举报人利益相关的人的打击报复,所以就要解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不断地完善举报人的保护机制,让举报人有勇气并且有能力进行举报,对于打击报复者也应该予以更加严格的惩治和处罚。同时对检举有效的干部、群众、当事人也应该采取一定形式的奖励措施,鼓励其进行检举揭发。如此一来,监督部门才不会形同虚设,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才能被调动起来,才能更好地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所取得的成效。

3.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一是贯彻执行案件终身责任制,让审判者对自己的案件负责,确保审判这能够依法审判,让案件不出问题。如果出现了错案,即使承办人已经退休也要依法追究责任,确保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二是追究审委会委员责任,疑难案件统一要提交到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这时审委会委员对于案件的看法就至关重要。为了防止个别审委会委员不发表个人见解,一味地随意符合,影响案件审判结果,制定严格地审委会委员责任追究制度,当案件被发回重审或者被认定为错案时也要严格追究审委会委员的责任。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案件的发改率及被举报人是否存在被举报问题等多种因素列入年终考核目标并逐项进行检查,确保案件和队伍不出问题。四是是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通过加大惩治力度,提高干警违法成本,减少腐败收益,令腐败分子在腐败面前得不偿失,从而扎紧不敢腐的笼子。

第二、运用好内外监督的手段,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不断加强内部监督。一是院庭长进行监督。院长对党组成员进行监督,党组成员对分管的庭长进行监督,庭长对自己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的办法不断强化监督格局,同时严格贯彻执行“一岗双责”制度要求,出现问题既追求责任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人责任,确保不出问题。二是纪检监察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向法院系统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解决法院干警为了不影响整体名誉可能会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处理方式的问题,法院干警为了维护本单位、本系统的整体荣誉,当发现问题时很可能只采用口头批评的方式,而不是真的追究责任,通过向法院系统派驻监察干部,可以更好地行使监督权利,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做到抓早抓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政治生态良性发展。三是设立廉政监察员。在部门内部选择一名副职担任廉政监察员,负责监察廉政情况、督促落实各项廉政制度,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为确保廉政监察员发挥实效,设立廉政监察员互检制度,不同部门的廉政监察员轮流对其他部门和本部门的案件情况进行抽查,如果由于个人原因没有检查出案件中本应该检查出的问题,那么既追究案件主审法官的责任,也追究本部门廉政监察员和其他部门没有抽查出问题的廉政监察员责任。例如,一个刑事案件经过民事庭监察员检查,并没有发现问题,但是最后这个案件出现了违法违纪问题,这时既要追究主审法官的责任,又要追究刑事庭监察员和负责检查该案件的民事庭监察员的责任,避免出现互相偏袒,隐瞒问题的情况。

2.不断健全外部监督。一是当事人进行监督。在立案阶段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写明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及案件审理流程等。在作出裁判后,对于有疑问的当事人要释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在结案后对案件进行抽查,通过走访、抽查及座谈会等方式了解群众的满意度。二是发动群众进行监督。不断拓宽监督举报渠道,配合举报人保护机制和奖励办法进行实施,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网站,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群众对有异议、有问题的案件可以进行实名举报反映,通过广大群众的监督形成强大的监督网,确保法院系统不出现问题。三是廉政监督员进行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监督员制度,在单位外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选取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的人员担任廉政监督员,通过定期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了解社会对法院工作的评价意见。在法院一楼大厅设立一间专门的廉政监督员办公室,设立廉政监督员轮流值岗制度,要求每天都要一名廉政监督员在岗进行廉政监督,群众有问题时可以直接到廉政监督员办公室到值班廉政监督员反映问题,值班的廉政监督员负责对问题进行整理,汇报给相关领导,避免出现有人阻止群众反映问题的情况。

(二)通过软治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既需要完善的规章制度和严厉的惩治手段,更需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使干警从内心深入认识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从而产生不想腐的自觉,只有干警真正地认识到了,才能够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1.加大警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警示教育是反腐倡廉系统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好警示教育工作,只有把警示教育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才能取得反腐倡廉工作的预期效果。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一是要有惩戒提示作用。通过运用已经发生和处理的具有典型性和教育意义的案件对违纪违法人员进行深入剖析,对干警产生强烈的震撼力和惩戒提示作用,例如通过参观廉政基地、开展庭审观摩等活动不断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二是要认识到长期性艰巨性特点。纪律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因此就要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始终做到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三是要具有爱护挽救性特点。开展警示教育的意义是为了让已经误入迷途的人迷途知返,让徘徊在违纪违法边缘的人悬崖勒马,当一些干警由于种种原因处于或者临近违法违纪的悬崖时,可能他自己还并未察觉,这时开展警示教育就是为了给他们敲响警钟,让他们幡然悔悟,自觉收敛,重新回到人民身边。

2.培养规矩意识,严守规章制度。古语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想让干警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慎言慎行,就要加强对干警规矩意识的培养,让干警严格按照规矩办事。首先就要在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明确单位或部门的规矩,让人们知道并且遵守规矩,严格按照规矩办事。其次就是要抓好对规矩行使情况的监督,督促所有人严格按照规矩办事,确保规章制度得到有效地贯彻落实,只有规章制度切实地发挥出功效,人民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才不会形同虚设。最后就是要加大对违反规矩行为的惩治力度,没有惩治或者惩治不严,就会使人产生侥幸心理,一而再,再而三的作出违纪违法行为,所以为了确保人民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敢逾越法律的红线,对于违纪违法行为就要严肃处理,真正做到按规矩办事,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善向好。

3.营造良好氛围,打造良好生态。政治生态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反映,要想政治清明,就要营造良好的氛围,打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一是要不断严肃干警的政治生活,通过严明党的纪律要求、加大对干警的思想要求等方式为净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要始终做到监督管理,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原则,持续开展纪律作风建设,从严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内部监督的公信力。三是要营造干事的用人环境,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原则,做到庸者下,平者让,能者上,激发干警工作热情,在不断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打造出良好的政治生态,做到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无论何时,党风廉政建设始终都是我们党常抓不懈的政治任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意义重大,法院系统更应该高度重视,肩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强化好责任担当,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好社会的公平正义,不断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新成效新进展。


 

 
责任编辑:杨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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