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内蒙古法院加大网上立案的工作力度,2020年2月3日到2月23日,全区三级法院共接到当事人网上立案申请1700余件,但当即审核通过率偏低。为提高网上申请立案效率,针对当事人在网上申请立案中出现的问题,现指引如下:
1、内蒙古移动微法院网上申请立案的案件包括民事一审、民事二审、行政一审、申请强制执行四类案件。申请再审、申诉、执行异议申请等其他立案的,通过邮寄材料申请立案。
2、申请立案属于受理法院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范围。受理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标的具体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地域管辖须符合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3、网上申请立案需要进行实名认证,需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4、当事人身份信息录入内容需要与起诉状一致。
5、多名被告的,所有被告信息需要分别添加,既不能填在一处,也不能选择性添加而遗漏被告。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手续等诉讼材料,需要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再上传。
7、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申请网上立案的,需要上传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同时上传原告身份证明。
8、送达地址确认书属于必须填写的事项,需要按电子格式要求在落款处签名。
9、上传的图片建议采用PDF格式、jpf格式、jepg格式,并确保清晰、完整。
10、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应当在自动履行期限届满后,需要上传据以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
11、因不符合网上申请立案条件被退回后,再次申请立案的应采用两种方式:审核未通过但允许再次提交的,可以在原有申请立案界面对原材料进行补充编辑修改;审核未通过且不允许再次提交的,需要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立案材料。
12、全区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均设有指导电话,申请立案中及时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