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复工复产的特殊时期,固阳县人民法院新建法庭庭长任忠利法官利用“云上法庭”视频庭审系统,对原告包头市A公司诉被告包头市固阳县B公司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远程视频开庭与调解。最终,这起标的额超200万元的案件被成功调解,本次线上调解受到了双方企业的一致好评。
庭审前详细调查
庭审前期,承办法官任忠利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逐个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到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合作多年,原告A公司从2005年开始就从被告B公司处采购轮胎,并实行挂账,目前累计欠款较多,本案涉诉标的达到200余万元,已经影响了原告A公司的生产经营,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保障债权能够顺利得以实现,固阳县法院第一时间依申请冻结被告B公司账户。综合考虑到疫情期间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如何在保障原告A公司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同时也不影响被告B公司的生产经营,使得双方企业在化解纠纷的同时取得双赢,快速解决纠纷成为了处理该案的重中之重。在征得原被告双方的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通过 “云上法庭”平台开展线上庭审与调解。
3月4日上午9时,法官助理、书记员与办公室技术人员早早就来到第三法庭,开始调试“云上法庭”的设备,提前与原、被告双方及人民陪审员通过电话、微信沟通,“手把手”教会大家使用 “云上法庭”系统,并帮助其熟悉流程细节,以确保线上开庭无误。
庭审中巧抓调解契机
庭审中,承办法官任忠利在仔细阅读案卷并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后,发现双方存在多年的合作关系,于是抓住这一契机,大量做了原、被告双方公司的工作,使双方都有了调解的意愿,原、被告双方通过手机客户端实时与法庭联接,在线发表意见。在承办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搁置矛盾,被告承诺一周内将欠款全部付清。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庭后原、被告及审判组织成员通过电子签名对庭审笔录进行确认,实现了足不出户参加案件的审理。
为法官通过“云上法庭”进行案件审理
至此,这起标的较大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调解。原、被告对该案成功调解非常满意,双方表示在这个特殊时期,不出家门,通过网上开庭案件就能办结,既避免了外出的不安全,又节省了费用。同时,妥善的调解工作避免的双方企业因纠纷而导致的经营困难局面,本次线上成功的调解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战“疫”期间,固阳县法院除利用“云上法庭”远程视频线上庭审外,还广泛运用网上立案、线上调解、电子送达等方式,真正实现让当事人诉讼“零跑腿、少聚集、防传染”,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网络平台开展诉讼活动,尽最大努力不让公平正义因疫情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