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逢全民战“疫”与开春农耕的特殊交叉时期,为不误春耕,尽早化解矛盾风险,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推进执行工作,尽心尽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9年,解某某、刘某某因杨某某侵占其土地为由诉至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后经法院判决,被告杨某某限期向原告返还其耕种的位于将军尧镇某某村的“铺沙地”5.22亩,并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案件随即转入执行程序。
承办执行干警不畏艰险、逆风出击,在涉案村村委会干部的带领下来到争议土地所在地,现场确定划地范围并主持土地交付,在承办法官郝鹏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将土地交付项圆满执行完毕。
但由于双方在长期的在土地承包合作中积怨较深,对给付赔偿款项争执不下,执行工作遭遇阻碍。经过执行局干警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讲法释理与村委会干部的劝说下,被执行人杨福光最终同意给付,赔偿款项执行到位,当事人双方矛盾化解,案件圆满了结,法律社会效果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