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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拉特后旗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张喜军等9人涉恶案件
  发布时间:2020-09-14 15:00:41 打印 字号: | |

2020年9月12日至13日,内蒙古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张喜军等9人涉嫌犯赌博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采矿罪一案,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三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本案由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至2017年7月期间,被告人张喜军、于林海伙同前科人员徐海旺、牛伟,与无业人员杨宇、李志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张喜军、于林海为纠集者,牛伟、徐海旺、杨宇、李志为积极参加者的恶势力,以暴力、威胁手段,以滋扰、纠缠、聚众造势的软暴力手段,先后多次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拉特后旗实施赌博、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12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指控事实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发表意见,被告人和辩护人的合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为保障庭审安全有序进行,结合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实际,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庭前制定了详细周密的庭审预案,成立领导小组,就案件审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进行安排部署和任务分解。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清洁消毒、体温测量、口罩发放、登记备案等工作有条不紊,同时,通过分离审判区与旁听区,人员间隔就坐等措施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乌拉特后旗旗委政法委高度重视,于庭审前召开协调会议,由旗扫黑办牵头协调旗委宣传部、旗人民检察院、旗公安局、旗司法局、旗交警大队、卫生健康部门、电力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案件审理顺利进行。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等近30人旁听庭审。

因该案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何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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