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经过全区法院逐级推荐、资格审核、差额考察等程序,经自治区高院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了2020年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现对候选对象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一)全国优秀法院候选对象
1.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人民法院
3.包头铁路运输法院
(二)全国优秀法官候选对象
1.王爱林(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2.邓宏涛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3.斯 琴(女,蒙古族)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沙圪堵人民法庭庭长
(三)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候选对象
1.张 静(女,蒙古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2.夏晓伟 兴安盟科右前旗人民法院乌兰毛都人民法庭庭长
3.韩 宇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4.杨斌林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5.张静超(女)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9月27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受理电话:0471-6986653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