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作风,是我们每一位社会成员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充分表明了对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建设节约型机关,现向全院党员、干警发出倡议:
节约每一粒粮食。在餐厅就餐倡导“光盘”行动,按需取量,吃饱为好,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合理膳食,拒绝野味。培养节约习惯,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节约每一度电。长时间离开办公室应及时关灯,杜绝“长明灯”。办公设备用电,尽量减少待机耗电,长时间离开办公室开启“省电模式”。下班后要关闭电脑、打印机和空调等设备电源。
节约每一滴水。爱水、惜水、节水,用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发现有损坏的设备要及时报修,杜绝各种“跑冒滴漏”现象。参加会议、活动后,自觉带走喝剩的瓶装水。
节约每一张纸。节约办公文件用纸,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注意打印格式设置,打印纸尽量双面使用。倡导无纸化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会议纸质材料使用。
节约每一升油。支持新能源交通工具,减少对私家车的依赖,多搭乘公共汽车、共享单车等交通工具,绿色环保出行。使用公务车时,能几人同行的,不要分别乘用公务车辆。
禁止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在工作日饮酒;严禁在值班、出差期间饮酒;严禁在执法办案、会议培训、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严禁在工作场所,以及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养成良好的节俭习惯,形成崇尚节俭的道德风尚,为建设“节约型机关”、树立法院人良好形象做出积极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