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建院70周年纪念活动在内蒙古高院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内蒙古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出席并讲话。
贺小荣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周强院长向内蒙古法院建院70周年表示热烈祝贺。贺小荣在讲话中指出,内蒙古法院的70年,是承载使命、光荣辉煌的70年。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积极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等重大改革任务,创造出了许多符合实际、可复制、可借鉴的改革经验,有力地推动了内蒙古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
贺小荣寄语内蒙古法院干警要以建院70周年为新的起点,体现新担当、展现新作为,并提出四点期望:一是内蒙古法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重要政治任务;二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要加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服务保障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四是要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围绕“五个过硬”“四化建设”“八种本领”要求,锻造一支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杨宗仁表示,70年来,内蒙古法院历届领导班子和一代代法院干警,薪火相传、持续接力,始终围绕全国、全区工作大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杨宗仁强调,全区法院要始终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法院工作的首要地位,把司法为民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作为人民法院的根本任务,把队伍建设作为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障,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法院工作的不竭动力。坚持服务大局,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奋力书写新时代内蒙古法院工作新篇章。
部分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自治区高院退休领导代表,高院党组成员、副厅级以上领导,各部门干警代表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