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全面提升内蒙古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2月24日,内蒙古高院举办全区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研讨培训班。内蒙古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出席并讲话。
杨宗仁院长深入分析了全区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杨宗仁院长强调,一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上来,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认真研究、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二要切实强化学习和调查研究,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学懂弄通,在此基础上提出符合全区法院实际的改革设想,加强调研成果转化,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三要切实加强问题查摆,确定明确的改进目标和具体的工作措施,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四要切实完善制度建设,形成三级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增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五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先进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的宣传,众志成城打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攻坚战,为自治区全面打赢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整体战役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