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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期间 “三问”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3 12:21:39 打印 字号: | |

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扎实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内蒙古高院决定开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三问”活动,在党史学习教育期间,内蒙古高院以“开门纳谏”的形式,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诉求,推动为民服务解难题落到实处。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放置“三问”留言信箱,面向人民群众征求意见建议。

二、“三问”群众留言电子邮箱:nmg_gyjgdw@163.com。

三、“三问”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3号。

邮政编码:010020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3日


 
来源:内蒙古高院
责任编辑:戴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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