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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向党】内蒙古高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历史”专题学习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1-04-27 10:59:15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高党史学习质量,推动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在前期集中学习与自学的基础上,4月26日,内蒙古高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历史”专题学习研讨会。

按照学习进度安排,部分党组成员领学了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两本书的7个篇目, 结合专题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作会议交流发言。


大家表示,新民主主义革命史是中国共产党一步步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不断从胜利走向更大胜利的创业史、奋斗史,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斗争史,通过学习这段时期历史,深刻感受到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也更加坚定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将切实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坚决做到政治忠诚、思想忠诚、行动忠诚,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进力量,以优异的实际工作成效体现党史学习教育质效。


会议就继续深入做好党史学习学习教育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站位学党史、悟思想。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严格把握学习进度安排,系统学习规定篇目,更加自觉地强化自主学、结合工作学、用好网络学,不断加深对历史的理解和把握,加深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要联系实际学党史、办实事。坚持学党史与践初心相贯通,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统筹队伍教育整顿和巡视整改工作,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人民群众“痛点”“堵点”,查找审判执行短板弱项,创新制定改进措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要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营造党史学习教育的浓厚氛围。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按照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的要求,带头讲党课、带头到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带头为民办实事;各支部书记也要做好讲学、领学、辅导,帮助党员干警深化思想认识,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司法为民解难题的生动实践。


 

 

 
来源:内蒙古高院
责任编辑:戴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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