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信息
【我为群众办实事】内蒙古高院深入定点帮扶单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21-05-28 09:51:1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内蒙古高院机关党委、内蒙古法官进修学院深入定点帮扶单位兴安盟科右前旗巴日嘎斯台乡、良种场村,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活动首先由内蒙古高院向巴日嘎斯台乡、良种场村捐赠法律宣传图书。近年来,通过精准帮扶,巴日嘎斯台乡、良种场村实现了脱贫致富,生产生活得到了极大改善,在物质生活富足的同时,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努力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内蒙古高院选派资深讲师深入帮扶点积极开展民族政策宣讲和送法进乡村的具体举措,旨在切实提高村民群众法治意识,推动乡村有效治理和法治化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内蒙古法官进修学院双语办主任刘燕老师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

内蒙古法官进修学院教研室主任郭卫军老师通过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案例为村民群众宣讲民族政策和法律知识。

机关党委在良种场村村民家中走访调研,收集意见建议,化解问题矛盾,帮助村民解决揪心事、操心事、烦心事。

本次实践活动是内蒙古高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活动,是积极推进落实《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在包联社区和定点帮扶工作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中“五个一”要求的重要举措。今后,内蒙古高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将继续深入包联社区和帮扶点开展形式多样和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



 
来源:内蒙古高院
责任编辑:戴均
  • 联系我们: 立案电话:0471-6986013/6986014 投诉举报:0471-6986616 / 6986642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3号 邮编:01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