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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教育整顿】内蒙古高院举办2021年党支部书记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1-08-22 08:48:58 打印 字号: | |

为扎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和第二批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充分发挥支部书记表率带头作用,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扎实推进北疆模范机关创建和“最强党支部”建设,8月21日,自治区高院举办2021年党支部书记培训班,高院机关、法官学院各党支部书记,院机关党委全体人员,呼铁运输中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参加培训。

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文忠主持开班仪式,对专题培训提出明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各支部书记要提高思想认识,珍惜学习机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党中央放心、让人们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要求,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提升抓党建工作能力水平,进一步推进“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创建。二要学思互通,学以致用。全体参训人员应结合本支部工作实际,就如何更好提升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争创“最强党支部”建设工作开展深入思考,查漏补缺,创新举措,在解决普遍问题的基础上提升和创新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三要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考勤纪律,以端正的态度和优良的学风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本次培训紧贴高院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实际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状况,坚持问题导向设置课程内容,邀请内蒙古自治区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教授赵树禄为全体参训人员作了“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专题讲座,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宋保国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进行了详细的讲授和解读。

为避免“大水漫溉”式培训,此次培训根据课程内容设定参训对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支部书记们表示此次培训突出了针对性、指导性、实用性,实现了理论和实践的有效结合,对规范和提高支部工作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各支部将按照培训要求,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领会新时代党的建设相关要求,在实践中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


(机关党委供稿)

 

 

 

 

 

 

 
来源:内蒙古高院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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