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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模风采】许承——努力做一名让党放心 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发布时间:2021-09-07 10:07:16 打印 字号: | |

英雄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恪尽职守、勇于献身、临危不惧的职业精神。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没想象的那么简单,但英雄模范们做到了。他们无私无畏,用汗水、鲜血甚至生命捍卫了法律尊严和社会的安宁,为政法队伍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了榜样。

许承,男,汉族,1974年4月29日出生,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法官。

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从基层法庭副庭长到刑事审判庭庭长,再到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许承同志一步一个脚印,二十六年的审判工作,十二年的法官生涯,让他逐渐褪去青涩稚嫩,成长为一名审判经验丰富的人民法官。

许承同志2002年被巴彦淖尔盟盟委和行署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2004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07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同年,被评为政法先进工作者;2009年被授予优秀青年岗位能手称号;2012年被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2016年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18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天平荣誉奖章”;2019年1月被评为优秀法官;2019年7月评为乌拉特前旗“优秀共产党员”。2009年至2019年连续十一年被评为旗级优秀公务员。2021年7月被评为“自治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连续五年审判业务创出的喜人的佳绩

2010年3月至2017年7月许承同志,在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新安法庭任副庭长、审判员(主持工作)。从2010年3月份所受理案件起至2015年底,许承同志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173件,许承同志所结案件全部达到“六无”目标:无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无因裁判不当造成当事人越级上访案件;无因不廉而受当事人反映或举报案件;无督办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错案。在许承同志带领下,新安法庭从2012年至2014年案件调撤率连续三年达到97%以上,且案件优秀率连续五年为100%。新安法庭在2013年荣获“市级”文明单位、“市级”青年文明号,被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13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2014年、2015年被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评为先进集体。2015年被旗委、旗政府评为政法先进集体。从2012年至2015年在本院年终各项指标考核中连续四年排名第一。

延伸职能,多方联动,积极将矛盾化解在萌芽中,实现司法共赢,服务社会大局

在新安法庭工作期间,许承同志常常放弃午休及节假日休息时间,五年来带领法庭干警主动进村或协助村、社、农场干部诉前化解各类民事案件纠纷达400余件,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官司找法庭,实现司法和谐共赢。新安法庭成为新安镇排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成员单位后,许承同志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化解各类纠纷,并成功运用司法确认程序实现与镇、村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实现无缝对接。

努力前行,在新岗位干出新成绩

从2017年7月调入刑事审判庭工作后,许承同志努力钻研刑事审判业务知识,用最短的时间适应新岗位,和刑庭干警们团结协作、艰苦奋斗,为打击刑事犯罪、维护治安稳定付出了努力,较好地完成多项工作任务。严格执行2017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审判阶段刑事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寓教于审、重在教育感化、加强向后延伸工作;加强与公安、检察、环保、林业、土地等部门的合作,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种犯罪,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

许承同志参与审理各类刑事案件,一直保持零失误、零差错;从简单刑事案件到重大疑难刑事案件,从妥善处理重大维稳案件到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他主动跳出“舒适区”,带头“啃硬骨头”,坚持走在审判第一线,继续致力于将每一件案件办成硬案、铁案,经受起历史和时间的考验。他一次次敲响正义的法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许承同志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依法加大调解力度,及时向当事人双方宣传法律,讲解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以及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可获得从轻处罚的法律规定。对有赔偿能力的被告人积极做好思想工作,督促其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取得被害人一方的谅解,争取从轻处罚,化解矛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部门的满意度。

恪尽职守,敢于亮剑,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守护一方平安。

作为从事刑事审判法官,许承同志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刻苦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练就一身过硬本领。他以坚定的政治信念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坚决扛起审判大旗,带头亮剑严惩黑恶,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在审理的9件涉黑恶案件中许承同志均担任审判长。在他的带领下,所有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审结,圆满出色地完成了扫黑除恶各项工作任务。

积极传递法治信仰,法治宣传入人心

法治宣传是新时代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许承同志深刻把握法治宣传工作的方位坐标和使命任务,他通过公开刑事庭审方式,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亲临庭审现场,零距离感受庭审过程,以案释法,认真解答旁听人员提出的法律问题。许承同志经常组织刑事审判庭的干警在公园、社区、企业及学校开展扫黄打非、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环境资源的宣传,使群众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增强法治意识的重要性,为优化群众生活环境及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永葆初心,书写忠诚、干净、担当

许承同志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党员和法官廉洁自律的具体规定要求自己,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严于律己、谨言慎行。在办案时,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不枉不纵,讲法律、讲事实、讲程序,不谋私利,不殉情枉法,不吃拿卡要,不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坚持法官职业操守,坚持依法审判、公正司法,实现司法和谐共赢。二十六年如一日,他力求办好每一起案件,做好每一份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贡献自己的力量,用实际行动诠释一名法官的使命担当和对党忠诚,始终努力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来源:内蒙古高院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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