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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模风采】李晓慧——公正司法 爱民亲民 勇担使命 知行合一
  发布时间:2021-09-05 10:38:21 打印 字号: | |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模;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当今政法干警队伍中,正不断涌现出一批忠诚担当、实干为民、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英模人物。他们是时代的精神坐标,是社会的价值引领。

李晓慧,女,1975年1月20日出生,中共党员,民商法学硕士学位,现任自治区高院立案一庭副庭长。2016年1月,李晓慧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 2017年被自治区妇联评为“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先进个人”, 2018年被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妇联评为“北疆最美女性——全区最美女法官”, 2019年1月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 2019年3月被自治区妇联评为“自治区三八红旗手”,2019年12月“李晓慧快审团队”被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广播电视台评选为“内蒙古自治区十佳法治人物”, 2020年7月,李晓慧被自治区妇联评选为自治区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

公正司法,审判路上的“阳光人”

再审案件往往与信访案件休戚相关,案件处理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当事人上访、闹访。作为一名民事、行政再审法官,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李晓慧注重“阳光审判”,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及群体性纠纷案件均公开听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基层组织参与旁听,增进社会公众对审查工作的了解、支持和信任,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亲民爱民,当事人心中的“贴心人”

“你的心与群众贴得有多近,群众就与你贴得有多近”。为了能够及时发现并妥善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案件,李晓慧常年“5+2”“白+黑”,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化解纠纷。“案件无大小,当事人无尊卑,办案中要站在当事人的立场多想想,要为了解他们的苦衷多听听,要为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多跑跑”,秉承着这样朴素的感情,在承办涉民生案件中,李晓慧逐案进行询访,认真倾听每一个当事人的诉求和呼声。一杯热水、一声问候、一个笑容,在她贴心的言语和真诚热情的感召下,大量敏感和群体性案件顺利化解。2014年至2019年4月15日,该同志累计巡回办案210余天,走访群众2300余人次,审结案件568件,调撤251件,调撤率年均30%以上。以优异的成绩成为老百姓的“贴心人”。

勇担使命,改革创新的“带头人”

为破解案多人少难题,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提高司法效率,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自治区高院党组于2019年4月15日成立了快审团队。作为团队负责人,李晓慧不忘初心、勇担使命,并以身垂范、多措并举激发队员们的奋斗情怀,引领队员们勇攀创新高峰,全力当好改革创新的“排头兵”、种好改革创新的“实验田”。

2019年4月至2020年12月底,李晓慧个人总计办案1878件,其中2020年个人结案1000件,结案率99.7%。团队共审结案件3954件,其中2020年审结2008件,结案率99.11%,结案率名列全区法院前茅。截止2020年12月31日,快审每名法官月均结案67.59件,案件平均审限45天;快审收结案占全院民事再审审查案件46%以上。快审团队用更少的司法资源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的司法服务,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2019年底,最高人民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第七督导组组长评价“内蒙高院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繁简分流成效非常显著,走在了全国前列”。

知行合一,法治路上的“追梦人”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为山九仞,功亏一篑”。作为立案一庭副庭长,除不断加强业务水平外,李晓慧还通过积极参与调研和论文研讨等工作不断提升司法综合素质和能力。并且在院、庭长交办的各项行政综合工作中,李晓慧能够做到“马上就办”“事不过夜”,体现了法律人追求质效的优良作风。 近五年来,李晓慧主要形成调研报告17篇、论文12篇、规范性文件12件,工作总结等材料220余件,约90余万字,其中多篇获奖和刊发。


 
来源:内蒙古高院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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