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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中院开展凌晨突击行动成功执结600余万元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1-09-11 09:35:29 打印 字号: | |

自9月1日开始,兴安盟两级法院同步开展“秋风”执行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两级法院统筹部署、统一步调、同步推进,认真摸底,梳理案件,各院领导亲自带队执行,执行局长靠前指挥,两级法院集中时间和精力,调动各种资源,积极采用协同交叉执行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严格依法穷尽执行措施,综合运用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手段,打击抗拒、规避、干预执行等行为,以强大的司法威慑力,切实提升执行案件质效。行动开展10天以来,全盟法院共拘传被执行人147人,执结案件424件,执行到位金额达1337.3万余元。

9月9日凌晨4时30分,兴安盟中院执行局全体执行干警联合本院法警支队组织开展突击执行行动,将规避执行、消极执行的某水泥公司法定代表人传唤至法院,成功执结600余万元的合同纠纷案件。

本案为鄂尔多斯法院委托兴安盟中院异地现场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董某与被执行人某水泥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施工项目结束后,某水泥公司未按约定日期交付工程款,该600余万元欠款数年未能解决。

根据申请执行人所提供的线索,某水泥公司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存在故意转移财产,以各种方式规避执行、拖延执行的情况,兴安盟中院高度重视本案执行工作,查明其公司名下有11辆大型泵车和商砼车,生产经营情况非常好。经过多次协商无果,特制定周密的强制执行计划,决定于凌晨赶在车辆进行施工前对11辆大型泵车和商砼车进行查封。9月9日凌晨4时30分,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全体干警和司法警察总计20余人来到某水泥公司,即刻对大型泵车和商砼车进行查封,该公司法人依旧态度强硬、拒不配合,执行干警果断将其传唤至法院,向被执行人耐心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情节严重的,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迫于法院强制执行的强大威慑下,被执行人公司法人第一时间拿出现金80万,并以一套200多平商业用房和一辆豪华轿车抵债,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就剩余欠款签订了还款计划。

该案的成功执结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给规避、拒执的被执行人迎头重击,以司法的强大威慑力,切实提升执行案件质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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