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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研讨会在内蒙古高院召开
  发布时间:2021-09-24 08:42:20 打印 字号: | |

2021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梁凤云等一行五人在内蒙古高院组织召开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研讨会,内蒙古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那澜出席会议并致辞,河北省、山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高院行政庭代表及内蒙古三级法院行政审判人员近五十人参加。

梁凤云副庭长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至今,社会生活、法律制度和行政诉讼实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都已作出修改。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有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经过调查研究,结合行政审判实践,拟定了《人民法院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本次研讨会旨在对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展开研讨,为进一步完善司法解释广泛征求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杨科雄对本次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起草过程、司法理念、整体架构和具体内容作出介绍,指出本次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讨论稿共104条,体现了依法治国、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诚信诉讼制度建立三个方面的重要特点。同时,他还针对讨论稿中关于举证责任、证据形式、调证程序、证据认定等重点条款进行了解释说明。

与会人员围绕讨论稿充分发表观点,并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内蒙古三级法院行政审判人员纷纷表示,此次研讨是一次重要的学习交流机会,能够有幸参与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研讨,为司法解释的出台贡献经验和力量是行政审判人员的责任与担当。

梁凤云副庭长对此次研讨会的召开给予较高评价,认为与会人员提出的许多更加贴近审判实践、更具操作性的建议十分有益,对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提高司法解释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供稿:行政庭) 

 
来源:内蒙古高院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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