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组织考察,自治区高院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一、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推荐对象(7个)
1.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2.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3.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4.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速审团队)
5.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少年法庭)
6.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7.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
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推荐对象(6名)
1.巴音那木拉 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牧区巡回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2.白晓娟 扎赉特旗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二级法官
3.周 毅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4.巴 特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5.张 晶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人
6.詹小亚 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四级法官助理
在公示期间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政治部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
受理时间:2021年9月29日至10月11日
联系电话:0471-6986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