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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29 08:20:20 打印 字号: |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组织考察,自治区高院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一、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推荐对象(7个)

1.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2.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3.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4.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速审团队)

5.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少年法庭)

6.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7.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

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推荐对象(6名)

1.巴音那木拉  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牧区巡回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2.白晓娟  扎赉特旗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二级法官

3.周  毅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4.巴  特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5.张  晶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人

6.詹小亚  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四级法官助理

在公示期间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政治部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

受理时间:2021年9月29日至10月11日

联系电话:0471-6986696


 
来源:内蒙古高院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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