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20:00,随着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一声令下,赛罕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闻令而动,整装出发,奔赴执行现场,在赛罕区打响“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第一枪。
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当天,赛罕区人民法院出动警力67人,车辆14辆,共拘传9人,拘留2人,达成和解案件8件,执结案件12件,执行到位金额120万元,为集中执行行动取得开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