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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1-10-28 16:01:18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1027日,内蒙古高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讨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研讨。内蒙古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石泰峰书记在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部分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

 

杨宗仁院长作总结讲话并强调: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坚定性、自觉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效途径,掀起学习热潮,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全面学习、准确把握、学深悟透总书记提出的理论观点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运用这一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二要结合全区法院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规政策,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不断树立高度的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信心,不断巩固各族群众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

 

三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巩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边疆安全和生态安全等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内蒙古高院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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