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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授予王爱林 “北疆楷模”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1-11-14 10:24:56 打印 字号: | |

1112日晚,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在呼和浩特举办王爱林、刘安同志先进事迹发布会,授予他们“北疆楷模”荣誉称号。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少春为王爱林、刘安同志颁发“北疆楷模”证书和奖章。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出席发布会。

 

王爱林,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一级法官

 

提到法官,您的脑海中会浮现出怎样的形象?一定是在肃穆的法庭上,身穿法袍,手执法槌,端坐在审判台上庄严宣判的大法官形象。但她却与众不同,她的大部分时间不是坐在法庭上,而是奔走在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路上。

 

她说:“孩子们,你们最该感谢的人不是我,而是那些愿意给你们改过自新机会的好心人。当然你们也应该感谢自己勇于承认错误、痛改前非。未来的路只能靠你们自己一步一步,走得堂堂正正,走出精彩人生。”

 

她为孩子们重新点亮了正直与善良的路标,让他们向着光明的方向前行;她总结出了少年审判“三步走”工作法,至今已经让1000多名涉罪未成年人走向了新生;她成立了以她的名字命名的“爱林工作室”,帮扶涉罪未成年人。

 

她用自己的故事告诉我们,对于迷途的少年来说,法律不只是严厉的惩罚,更是爱的救赎,让他们能够看到未来的光,从而唤醒心中的善,他们都亲切地叫她“法官妈妈”。

 

法官、妈妈,一冷一暖的两个词交织叠加,叙写出法网柔情的佳话。

 

心怀正义、除暴安良,义无反顾成就了儿时的梦想。

 

你拉起了跌倒的少年,不让他们坠入沉沦的悬崖。

 

你用妈妈般的温柔,抚慰一个个迷茫干涸的心扉。

 

“爱林工作室”的清风,吹醒了多少枯枝又发新芽。

 

法官词典里并非只有庄严的法槌,矫正、帮扶、教育、感化……真心真情彰显司法的温度。

 

无情的病魔没有摧毁信念的堤坝,反而悟透了人生努力的方向。

 

放不下司法为民的牵挂,离不开赤诚之心的投入,在你工作生活的天平上,永远只有无私的砝码。

 

爱浸心林,法润北疆,你是侠之大者!

 

政法队伍是一支英雄辈出、不辱使命的队伍。让我们以王爱林、刘安等英雄楷模为榜样,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打牢忠诚纯洁可靠的思想根基,弘扬英模精神、坚守初心使命、争创一流业绩,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砥砺奋进。


 
来源:内蒙古政法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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