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决策部署,充分展示执行案款集中清理成果和教育整顿成效,推动全区法院“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再提速, 11月18日,内蒙古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共为1594位申请人发放案款2.9亿元。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四督导组内蒙古小组组长杜爱平和成员乔玉磊在内蒙古高院分会场参加活动,此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特约监督员见证此次案款发放全过程。
全区法院共设立108个案款发放现场,其中,内蒙古高院分会场组织发放执行案款3585.8429万元,主要为涉民生、金融、中小微企业执行案件,此次现场发放案款均为法定期限30天内的执行案款。
本次活动是展示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的有力举措,是深入开展“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果的体现,全区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再接再厉,持续发力,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具体实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全国人大代表史玉东:
“此次全区三级法院统一开展的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以实际行动将生效法律文书兑现为人民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打通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兑现的“最后一公里”。现场见证,让我更真切地感受到人民法院在保障公平正义方面的责任担当和辛勤付出,增进了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认同。一段时间以来,从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到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再到开展“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内蒙古三级法院狠抓工作落实,努力让司法公正“看得见”,司法高效“能感受”,司法权威“被认同”。”
自治区人大代表、特约监督员 庆胜:
“全区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决策部署,积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全区三级法院上下一体、同频共振、集中统一发放执行案款,充分展示全区法院执行案款集中清理成果和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持续推动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此次执行案款集中发放行动,是对“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的延续和深化,为群众办实实在在的事,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彰显了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信心与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