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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内蒙古高院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1-12-06 15:30:07 打印 字号: | |

12月6日,内蒙古高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凝心聚力,全力确保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在法院落到实处。内蒙古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历史节点,自治区召开第十一次党代会,深刻总结了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的发展成就,围绕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为内蒙古确定的战略定位和行动纲领,科学提出未来五年的目标要求、重点任务、重大举措。

会议强调,全区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职责使命,加强司法保障,以鲜明态度、实际行动、扎实成效把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贯彻好、落实好。

会议要求,要深刻领会把握党代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坚定推进党代会精神深入司法工作。

一是牢牢把握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增强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

二是依法服务保障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围绕“扎实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积极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推动实现诉讼全流程再优化。围绕“两个屏障”更加牢固,不断提高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专业化水平和案件质效,落实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持续推进生态恢复性司法举措,努力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铸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打击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稳妥处置重点舆情案事件,依法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围绕“两个基地”转型提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依法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依法服务保障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绿色转型,服务保障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绿色优质转型。围绕“一个桥头堡”功能提升,加快培养复合型涉外司法人才,提升涉外司法效能,依法审理涉外案件,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三是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着力完善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机制,畅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保障各民族群众诉讼权利。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以“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深入推进“蒙马奔腾”行动和“草原雄鹰”专项执行行动,全力提升全区法院审判执行质效,以审判执行工作的实际成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是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以高素质队伍为保障,持续提升队伍素能,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法院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努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内蒙古发展新篇章。


 

 
来源:内蒙古高院
责任编辑:白婧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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