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妇联发布《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内蒙古法院18个集体18名个人受到表彰。
先进集体名单
1.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2.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3.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
4.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
5.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6.林西县人民法院民事庭
7.翁牛特旗人民法院
8.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
9.卓资县人民法院
10.商都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11.丰镇市人民法院
12.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合议庭
13.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
14.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
15.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
16.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
17.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
18.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先进个人名单
赵 婧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家事审判团队负责人
乌仁图娅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赵 震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郝晓燕 包头市昆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晓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刘 辉 固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赵国艳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
梁晓莉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妇委会主任
张丽丽 翁牛特旗人民法院员额法官
蔡 婧 宁城县人民法院天义人民法庭副庭长
矫伊娜 正镶白旗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小 荣 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白 璐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员额法官
薛 乾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
张 帆 察右中旗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百 灵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哈斯塔娜 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
孙晓磊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