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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法院18个集体18名个人受到表彰
  发布时间:2022-01-14 09:35:16 打印 字号: | |

日前,自治区妇联发布《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内蒙古法院18个集体18名个人受到表彰。

先进集体名单

1.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2.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3.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

4.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

5.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6.林西县人民法院民事庭

7.翁牛特旗人民法院

8.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

9.卓资县人民法院

10.商都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11.丰镇市人民法院

12.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合议庭

13.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

14.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

15.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

16.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

17.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

18.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先进个人名单

赵  婧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家事审判团队负责人

乌仁图娅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赵  震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郝晓燕   包头市昆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晓琳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刘  辉  固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赵国艳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

梁晓莉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妇委会主任

张丽丽  翁牛特旗人民法院员额法官

蔡  婧  宁城县人民法院天义人民法庭副庭长

矫伊娜  正镶白旗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小  荣  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白  璐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员额法官

薛  乾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

张  帆  察右中旗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百  灵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哈斯塔娜  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

孙晓磊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内蒙古高院
责任编辑:白婧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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