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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法院成绩单】央广网:内蒙古法院不断开创司法为民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2-01-22 19:01:32 打印 字号: | |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内蒙古法院立案庭作为群众接触法院工作的第一道窗口,为群众提供丰富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和智慧高效的诉讼服务,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作为检验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全方位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提档升级,架起司法为民“连心桥”

内蒙古法院持续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建成以电子诉讼服务为核心,“厅、网、线、巡”相互融合、连为一体的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努力实现“当场办、自助办、网上办、就近办”四个100%。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内蒙古高院)紧盯老百姓“最急”的有案不立顽疾不放松,形成以《关于深化全区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主线,以《民事案件立案登记工作中疑难问题实用问答》等三项实用问答为指引,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立案诉服工作的二十条措施》为抓手、涵盖《诉讼服务首问责任制度》《诉讼服务一次性告知制度》等多项规程的诉讼服务制度闭环,强化诉讼服务制度供给,推动全区法院同一诉讼服务事项无差别办理。

整合现场服务、自助服务、网上服务、巡回服务、预约服务和跨域服务等立体化诉讼诉服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实施惠民服务“全天办”,搭建三级法院鉴定、保全、道交线上平台,推进三级法院建立24小时自助服务站,为当事人提供全天候跨域自助立案、鉴定保全、法律文书自助打印领取等诉讼服务。截至目前,全区法院共设置422个巡回审判点、936个流动诉讼服务点,精准对接偏远地区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探索为民服务“主动办”,变诉讼费“申请退”为“主动退”,全区各中院与公安机关建立协查机制,联合出台《关于户籍人员信息快速查询的实施意见》,辅助运用人案事大数据分析平台、送达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实现全区范围内当事人身份信息线上线下快速查询。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设立的24小时自助便民服务场所。

搭建10大平台实行网上立案、线上调解、文书送达等审判事务全流程一体化在线办理,让当事人享受指尖上的便利。2021年,全区法院接收网上立案10万余件,超过前两年总和的三倍。提供网上缴费、线上调解、云间庭审、鉴定评估、财产保全等各类网上诉讼服务70万余次,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话13万余次,网上送达案件20余万件,把实事办出效果、办到老百姓心坎上。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在立案庭成立诉讼服务、诉调对接、速裁快审、审判辅助事务集约、信访接待五大中心,实现全流程在线诉讼服务;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法院科学剥离22项辅助性、服务性工作交诉服部门的集约送达、扫描服务和驻庭书记员“三集约团队”集中外包开展,全面实现“文书送达集约化管理+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智能化驻庭记录保障”,法官工作量同比减少近85%,真正实现为法官减负,为司法提速。

资源整合,打造联动解纷“一盘棋”

坚持“总对总”与“点对点”相结合,牵头与公安、司法、人民银行、证监局、银保监局、工会、工商联及保险公司、银行业、律师行业协会就金融纠纷、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领域,制定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意见。

内蒙古作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的试点,全区60家基层法院建立“法院+工会”诉调对接试点以来,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634件,调解成功890件,涉及职工1365名,追回经济补偿金等费用2977万元,有力促进劳资关系和谐。内蒙古高院在今年6月全国“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全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经验。现场还通过PPT展示了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情况。该院与区总工会、区人社局等部门建立对接机制,聘任区劳动监察大队、区劳动人事仲裁院及其工作人员为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在立案前通过委派调解的方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优势互补,集约整合,在三级调解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了“工会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梯进式”精准调解新格局。

鄂尔多斯杭锦旗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的干在七星湖沙漠景区为游客进行普法宣传。

联合内蒙古公安厅、司法厅、银保监局推进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通过全区道交一体化平台实现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促进道交纠纷公正高效化解。自去年10月该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共调解成功1227件案件,涉及金额4736万元。其中,包头市青山区法院作为自治区首家试点法院,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保险监管机构、保险行业等已完成“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协调对接,实现信息共享与处理;与包头市交通事故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制定《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保险行业调解前置工作暂行办法》,与保险行业制定辖区统一的道交纠纷案件赔偿事由、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实现调解、裁判及保险理赔的流程化、标准化和高效化。

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合作,建立预防为主、专业高效、衔接联动的金融纠纷源头化解机制,合理配置纠纷解决资源,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金融安全。鄂尔多斯法院积极探索实行金融案件集中管辖,成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该院自2019年9月实行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以来,累计诉前调解案件412件,调解成功189件,涉及金额约1.3亿元,在线司法确认161件,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36万余元。

同时,为优化营商环境,运用法治手段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进民营经济领域多元化解机制建设,2021年10月12日,内蒙古高院与内蒙古工商联协商签署《关于全面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推进全区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2021年12月,内蒙古高院与内蒙古归国华侨联合会(侨联)共同签署《关于推进全区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开展涉侨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目前,内蒙古高院正在与内蒙古知识产权局、发改委共同推进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价格争议等多元解纷机制。

力量下沉,画长多元解纷“延伸线”

为努力满足基层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司法需求,内蒙古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前端、治未病。全区109个旗县(区)法院成立诉调对接中心147个,推动全区旗县(区)党委成立矛盾纠纷化解中心135个。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院推动区委、政府整合法院、综治、公安等力量,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挥中心,实行分级诊疗,实现受理民商事案件四连降,该工作模式得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认可、推广。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院特约调解员李玉兰调解一件民间借贷案件,在反复调解,耐心引导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坚持和完善巡回审判制度,以基层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流动诉讼服务点为触角,使近7成的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构建分层递进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路径,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基层预防化解纠纷网络,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做到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全区332家法庭,828个基层治理单位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入驻排名率全国并列第一。截至2021年12月22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案件总数172631件,其中诉前调解146814件,调解成功116773件,调解成功率77.42%。通辽市扎鲁特旗法院“马背法官”那顺同志在“巡、立、调、审、执、教”一体化巡回审判中总结形成情法并重的“那顺调解法”,已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内蒙古调解经验。投建6个“那顺调解室”,打造“那顺”诉讼服务品牌,以“那顺模式”化解纠纷,三年来,该法院调解率始终保持在40%以上,该院“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乌力吉木仁法庭调解率更是达到95.55%。库伦旗法院以六家子法庭为试点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与多元解纷机制改革,创新性打造“三建联动、四全格局、五调联合”的“三四五”多元解纷工作法,使多元解纷工作创出特色、富有成效。在管辖范围增加一个乡镇的基础上,案件数呈平稳下降趋势,2021年万人成讼率仅为2.6‰。

行百里者半九十,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内蒙古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参与诉源治理、推进诉调对接、优化诉讼服务,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双轮驱动,不断释放一站式建设红利,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征程上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白婧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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