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内蒙古高院和自治区工商联联合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联席会议
  发布时间:2022-02-17 20:30:57 打印 字号: | |

2月17日,内蒙古高院与自治区工商联联合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内蒙古高院副院长那澜、自治区工商联秘书长赵庆禄及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会议由高院立案庭庭长梁宏主持。

座谈会上,高院与工商联共商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并就下一步如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相关工作机制进行沟通和探讨。高院与工商联就进一步加大涉诉企业诉讼费用缓交、减交等司法救助力度,进一步强化在线诉讼,加大线上平台应用和推进多元解纷机制等为企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达成共识。一是要提升诉讼服务品质。从涉诉企业需求出发,坚持多渠道服务,实现线上与线下渠道相结合、传统服务与智能服务相结合的混合诉讼服务模式,努力让涉诉企业全时空、全流程“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各项诉讼事务,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二是持续推动高院和工商联共同建立的多元解纷机制落地落实,强化调解员队伍建设,将律师等优质资源纳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在线调解,发挥商会调解组织作用,实现调解员菜单式选择和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完善调解员培训机制,高院和工商联将通过调解培训、座谈研讨、观摩庭审、法律讲座等方式,不断提高调解员职业修养、法律素养、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推动解决调解经费,高院和工商联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调解经费作为法律服务内容列入财政预算,工商联及所属商会要努力拓宽商会调解经费来源,通过商会会费、社会捐赠资助等方式,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提升解纷信息化水平。法院要积极主动与当地工商联加强沟通对接,整合“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工商联商会调解服务平台”等线上平台资源,建设相互贯通、资源共享的矛盾纠纷化解信息系统。三是发挥日常联络、信息互通、风险预警等机制作用。

会上,高院那澜副院长就落实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有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上,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各项部署要求上来,直面问题、强化涉营商环境案件的审判执行,找准短板,力争突破。二是推进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积极推进诉源治理,会后两家要共同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关工作措施,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三是坚持为企业服务,依法适用诉讼费减缓措施。及时为经营困难的企业办理诉讼费的缓、减手续,与工商联建立联动机制,实实在在解决困难企业无法负担诉讼费用的难题,依法依规为困难企业办理诉讼费减缓手续,不能让困难企业打不起官司。

下一步,自治区高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与工商联建立更加紧密地常态化交流机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为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白婧琳
  • 联系我们: 立案电话:0471-6986013/6986014 投诉举报:0471-6986616 / 6986642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3号 邮编:01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