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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时】诉讼费 主动退——鄂尔多斯市中院解锁线上退费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2-02-23 17:31:32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做好诉讼费用“网上退”“主动退”,缩短诉讼费交退费耗时,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鄂尔多斯市中院继开通诉讼费“一案一账户”二维码在线交费功能后,近日又解锁了全流程线上退费新模式。真正实现了退费线上发起、线上审批、线上办理,做到了诉讼费“一案一账户”点对点原路径精准退付,解决了当事人退费“法院、银行两头跑”的难题。

此前,当事人办理诉讼费退费,需要到法院提交退费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身份证明、银行账户信息等书面材料,线下退费费时又费力。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通网上退费功能后,当事人只需在立案时填写《诉讼费退费银行账户确认书》,退费过程中无需再到法院办理任何手续,人民法院会主动在作出判决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诉讼费退付当事人。法院通过网上退费的形式主动退付诉讼费,可以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信息化为诉讼服务带来的便利,获得更加优质的诉讼体验。

网上退费流程

1.当事人在立案时填写《诉讼费退费银行账户确认书》,并签字确认

2.如需变更诉讼费退费账户信息,当事人需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说明

3.案件判决生效后,经裁判文书确认,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由书记员主动备齐相关材料,线上发起退费申请

4.退费过程无需当事人再提交书面材料

5.退费申请由法官线上审批并在线移交财务部门办理

6.诉讼费退费将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来源:内蒙古政法
责任编辑:白婧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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