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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时】兴安盟中院: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发布时间:2022-02-23 17:40:47 打印 字号: | |

善意司法 加速化解纠纷


兴安盟中院把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全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自2021年以来,先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秋风执行”“草原雄鹰”“暖冬执行”等专项行动,着力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按照涉企案件“快立、快查、快执、快结”的要求,高效化解了一批涉企执行纠纷。

不久前,某国有企业向科右前旗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写着“捍正道,筑诚信之魂;优服务,创环境之基”的锦旗,对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所付出的努力深表感谢。某国有企业与某民营企业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经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判决,某民营企业给付某国有企业热费本息1000余万元。执行干警本着保障被执行主体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供暖需求,同时保护申请执行主体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善意执行、积极协调,仅仅10天,被执行主体企业将1000余万元热费全额履行到位。因此,企业为法院的办案速度“点赞”。



破解困局 激发企业活力


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房地产开发公司未按约定日期交付工程款。法院作出判决,要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工程款及其工程款产生的利息2100余万元。兴安盟中院基于本案诉讼标的额较大,且申请企业经济困难,拖欠数百名施工工人工资款达数月,高度重视此案的执行工作。为维护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特别指派执行民营企业案件经验丰富的执行干警执行此案。

干警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资金可用于支付欠款,经过协商无果,遂对其诉讼期间所被查封的11套门市楼进行拍卖。所得2100万元欠款第一时间交付给原告企业。但针对执行阶段又产生罚息和迟延履行金400余万元,原、被告双方又互不让步。

执行干警先后多次前往两公司与双方企业代表进行沟通协调,商议调解方案。经过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等价房产抵债给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此该案成功执结。



延伸职能 多行“暖企”之举


兴安盟中院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多行“雪中送炭”的“暖企”之举,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渡过难关。对受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双重影响的被执企业,出台《开展“暖心诉讼”“生道执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措施》,推出16条举措,强化立审执各项诉讼服务机制。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典型案例。针对企业复工复产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加强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

兴安盟两级法院依法采取灵活措施,对受疫情影响出现资金困难的企业,加大诉讼费用缓、减、免救助力度;开通“快立、快审、快执”的“绿色通道”,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司法成本。



 
来源:兴安盟中院
责任编辑:白婧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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