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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执行】内蒙古高院开展全区法院“雄鹰‘寅’春”——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2-02-23 17:58:58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决策部署,践行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要求,2月18日,内蒙古高院开展全区法院“雄鹰‘寅’春”——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专项行动至5月31日结束。

行动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区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人民法院司法职能,坚持服务大局,为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区法院要充分认识本次行动的重要意义,并要结合“蒙马奔腾2022”专项行动暨“巩固提升年”活动,有力推动全区法院“草原雄鹰2022”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不断提升全区法院执行质效;

三是要提高责任意识。全区法院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行动目标,将行动走实走细,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

四是要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全区法院要严格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具体开展工作,确保行动安全有序开展;

五是要加强正面宣传。全区法院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利用好各自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典型案例、行动成效,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浓厚氛围。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区法院将摸清涉金融执行案件底数,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加大执行力度,加大财产查控力度,加大对拒不执行的惩戒和打击力度,加快执行速度,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白婧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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