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赤峰中院召开“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对照检视交流会。会议邀请了赤峰启天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颈复康药业集团赤峰丹龙药业有限公司、内蒙古碧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海达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赤峰三联商贸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中心支公司、燕京啤酒(赤峰)有限责任公司和赤峰青年企业家商会负责同志参加,赤峰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梁建武出席会议,赤峰中院领导班子和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向企业代表通报了赤峰法院“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企业代表结合各自情况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梁院长逐项进行了回应,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将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列入任务清单,尽快进行可行性调研。
会议指出,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自觉将大讨论活动作为贯彻自治区党委、市委和上级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任务组织好、推动好。全市法院坚持广泛“开门纳谏”,动员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形成了法院与企业良性互动、合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局面。
会议指出,市中院领导班子聚焦影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围绕九个“是否”,深入检视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明确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限期抓实问题整改,力求取得实效。一是在立案工作中发挥好“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作用,实施《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方案》,升级移动“微法院”、网络调解、网上立案、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站等智能诉讼服务平台。二是在审判工作中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春雷·百日清积”专项行动,实现全市法院现存6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结案率达到80%以上,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全部清零目标。对部分有法定理由的长期未结案件,尽快对其进行详细分析研判。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在缩短案件审理时间、统一裁判尺度、保证案件质量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三是在执行工作中坚决杜绝超标的查封企业财产,慎重冻结查封企业财产,力争让企业能够正常生产自救。要积极引导企业通过议价、询价等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优先使用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处置财产,切实为市场主体节省相关费用。要健全信用修复机制,严格区分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的适用条件。四是将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推动形成“马上办、随时办”的长效机制。在调查问卷中发现,多数企业都关注了法院的微信公众号,要定期在公众号推送涉企典型案例,发布涉及企业经营的法律常识,增强企业规避风险的能力,更好应对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