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回民区人民法院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契合点和落脚点,不断优化诉讼服务品质,为企业营造优质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回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结合工作实际,以服务企业为宗旨、以解决问题为抓手、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推出以下四项举措,为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夯基固本。
举措一: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
举措二: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
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辟“涉企业绿色通道窗口”,为涉企案件开通绿色通道,要求网上、线下立案当日申请、当日立案、当日分案、当日移交业务庭,压缩涉企案件立案耗时。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高院下发的《关于开通涉企纠纷“绿色直通车”的实施措施》,对涉企纠纷案件加盖“绿色直通车案件”印章标识。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涉企案件单独标记,快慢分道、简案速裁、繁案精审,提高纠纷化解质效。通过提高解纷效率、降低企业解纷成本,为优化营商环境“加码提速”。
举措三:增强对困难企业的司法救助
确保困难企业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渠道畅通。对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企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缓交诉讼费、司法救助等办法予以帮助。设立涉企案件诉讼费减、缓、免快速通道。对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企业,在提出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后,实现快速、优先办理。
举措四:推进企业纠纷多元化解
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律师调解、人民调解与诉讼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涉企民商事案件优先适用调解程序,由经验丰富的法官进行诉前调解,对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出具“诉前调书”案号的民事调解书或“诉前调确”案号的民事裁定书,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文书中的协议约定时,可直接作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