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和全区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全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内蒙古高院在全区法院部署开展2022年“巩固提升年”活动。打造15项巩固提升措施,奋力推进新时代全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持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全面加强法院党的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推进“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常态化,坚定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团结奋斗的强大政治凝聚力、发展自信心,集聚守正创新、共克时艰的强大力量。
巩固提升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要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更好用党创新理论武装思想。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优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形成的制度机制,不断强化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继续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分类开展办实事活动,切实把好事办好、办实、办彻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持续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
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勇于自我革命,不断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害因素,不断清除一切腐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原体,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命、自我提高能力,坚持运用制度思维和改革办法推动共性、深层问题的根本性解决,不断提高纪法的约束力,切实维护法院队伍肌体健康,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法院铁军。
巩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立足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平公正、平等透明、有序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常态化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检视、整改提升,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感、使命感,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和需求,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切实推出一批重点举措、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机制,积极保障和促进全区经济提质增效。
巩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指标
继续大力弘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部署开展“蒙马奔腾2022”专项行动,在2021年全区法院审判执行各项指标取得进步的基础上,提炼总结经验、分析查找不足,按照《全区法院审判执行质效考核指标》(蒙马奔腾2022评估指标)要求,进一步明确细化目标任务,实施月度均衡结案,切实提质增效、进位争先,确保2022年全区法院审判执行各项指标全国排名稳中有升。
巩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的纠纷治理体系,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运行,注重经验总结和典型培塑,持续推进覆盖全域、联调共治、诉调无缝衔接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工作新局面,努力探索多元解纷内蒙古模式,积极服务自治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提档升级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应用“在线诉讼服务平台”。紧盯有案不立顽疾不放松,进一步明确并强化首问责任等制度刚性。优化“线上”司法服务工作模式,提高诉前调解、网上立案、智慧办案应用率。推进24小时自助服务站建设,提升跨域立案服务,延伸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时间跨度和地域广度。实现“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窗通办”。
持续加强审判精细化管理
全面推行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整体缩短办案周期。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职能,完善案例指导作用,不断推进办案标准化,强化发改案件评析与监督,严格案件审理期限管控,推进长期未结案件督办清理,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着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
健全完善审判监督体系
全面推进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为实现依法纠错与维护生效裁判权威相统一贡献内蒙古法院经验。严格落实《全区法院“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四类案件”的监管及各类案件审判流程重要节点的监督。加强类案分析,有效统一裁判尺度,不断健全冤错案件主动发现、纠错机制,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巩固提升整治违规违法办理“减假暂”案件工作成果,强化“减假暂”案件实质审理,进一步严格规范“减假暂”各项工作规程。
巩固拓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
常态化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深入开展执行领域顽瘴痼疾整改,找准症结,抓好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认真组织“草原雄鹰2022”等专项行动,激发执行队伍士气和干事创业热情,全面提升执行队伍战斗力。加快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和规范化建设与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推进执行案款深度清理,组织案件抽查和交叉评查等,聚焦短板弱项,破解工作难题。
巩固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成果
持续推进司法数据中台、智慧法院大脑、在线法院建设,发挥法院专网资源效能最大化,加强信息化手段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运用,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各类平台深度应用,推进司法区块链建设,信访案件网上“办案系统”、热点案件和民生案件智慧辅助平台等应用,加快各类应用系统的集约化程度,加大各类应用系统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干警信息化操作能力和应用水平,促进现代科技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帮助中小微企业减负纾困、恢复发展。找准法院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坚持把服务重点项目和诉讼主体作为统筹疫情防控的重点,通过运用在线庭审、“绿色直通车”等为参与诉讼创造更加便利、高效的诉讼环境。要在办理涉企案件中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审慎善意文明司法,强化对市场主体之间产权纠纷的公平裁判,完善涉企产权保护机制,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积极推出有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利于经济稳定增长的司法举措,积极推进困境企业重整,有效盘活社会资源。
坚持以更大作为服务保障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扎实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快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坚持不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充分发挥司法在惩治犯罪、定纷止争、维护公正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努力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依法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优化行政诉讼格局,强化府院良性互动,服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巩固提升队伍素质能力
以更高的标准全方位提升法院干警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进一步加强队伍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司法作风、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推进队伍司法理念、司法能力现代化,提升队伍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服务大局能力,着力提升法官职业尊荣感。
持续强化执法执纪监督
坚持全面从严管理,以维护司法审判权威性和廉洁性为核心,统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司法制约监督,严格落实法官惩戒和责任追究,完善法官惩戒工作规程,推动健全违法审判线索常态化发现和倒查机制。严格实施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不断深化“以案促改”,继续整治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防止司法作风顽疾反弹。
下一步
内蒙古高院将全面深入推进“巩固提升年”各项举措,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统筹保障,集中力量开展巩固提升,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持续扩大巩固提升战果,助推谋划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举措落到实处,以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