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内蒙古高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研讨会,内蒙古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内蒙古高院班子成员、副厅级以上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部分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围绕主题,结合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
深入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全区法院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两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深刻领会五个“必由之路”的实践要求,准确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要求,牢记人民法院的政治属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会议要求
要迅速掀起全区法院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热潮,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警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全国“两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不断增强运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强调
要切实在学深悟透、学懂弄通、贯通落实上下功夫,在深化消化、实化转化上见真章,紧紧围绕迎接二十大、贯彻二十大精神,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法院中心任务,统筹谋划推进全年各项工作,坚决将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持续巩固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努力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全区民族团结工作大局等方面担当作为,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