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满洲里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围绕中心、立足审判、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通过刑事审判的惩戒、预防功能和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引作用,营造全民守法的法治氛围,着力优化法治、公正、稳定的营商环境。近日我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两起信用卡诈骗案件。
被告人孙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分行申请办理信用卡后,使用该卡共透支本金117 636.79元,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在开庭审理前,满洲里市人民法院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分行相关工作人员沟通核实后,积极促成了被告人孙某全额偿还所欠银行的本金及利息。
被告人谭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分行申请办理信用卡后,使用该卡共透支本金105 127.08元,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在本案侦查阶段,被告人谭某的家属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分行偿还了全部本金及利息。
被告人孙某、谭某能够在案发后积极全额赔偿所欠银行的本金及利息,如实供述罪行,满洲里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二被告人均作了从轻处罚。通过本案的审理既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权益的犯罪行为,又保护了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让市场主体在审判机关办案中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