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启动了诉前司法鉴定,该案除涉及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外,理赔事项还涉及兴安盟某财产保险公司。本案是科右前旗人民法院首例诉前启动司法鉴定的民事纠纷案件。
科右前旗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该案诉讼材料后,发现原告的诉讼请求中包括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在内的多项内容属于应在案件审理中需要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立案庭工作人员主动向当事人释明可申请诉前司法鉴定,待鉴定意见作出后,案件即可进行诉前调解,如调解成功,由法院作出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如调解不成,法院将依法转入诉讼程序开庭审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当即对该案件启动诉前质证程序。
因疫情原因涉案保险公司无法到庭参加质证,为更好地保障涉案企业和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依照有关规定,立案庭当即安排人民调解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诉讼双方连线完成在线质证。质证完毕后,该案件相关鉴定材料通过调解平台直接移送至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再由 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将案件委托至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诉前鉴定”是一项利民便企的重要举措,进一步破解了诉中司法鉴定期限过长的难题,能够有效降低涉案企业和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在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高审判质效的同时,更有利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实现高质高效的定纷止争,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