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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鄂托克前旗法院:一案解三案结 法官耐心巧调解
  发布时间:2022-03-22 22:38:51 打印 字号: | |

近日,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通过云上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该案的顺利调解使得三位当事人之间的所有债权债务得到有效清算。

2020年,苏某驾驶半挂牵引车及挂车与贺某驾驶的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收割机所有人为王某)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及三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苏某的车辆仅有交强险,王某的收割机无牌照、无保险。事故发生后,王某与贺某分别以苏某和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为被告,诉至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苏某以王某和贺某为被告,也起诉至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庭法官李勇忠受理贺某作为原告的案件,判决苏某赔偿贺某54000余元,该案已经申请强制执行;周青法官受理王某作为原告的案件,判决苏某赔偿王某130000余元。

苏某起诉王某和贺某的案件,也由周青法官承办。本案第一次开庭时,法官曾试图将三个案件结合起来一起调解,但当事人争议较大,没有成功。三位当事人对赔偿数额标准有争议,故苏某提出对自己的伤残等级和三期(营养期、误工期和护理期)进行鉴定,该案鉴定结论出具后,进行了二次开庭。

疫情期间,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方便当事人诉讼,法官决定利用云上法庭进行开庭。在本案调解协议中,法官从各方当事人利益考虑,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将各方顾虑的赔偿数额,车辆残值,诉讼费负担、已执行赔偿数额等都一一写清,得到了三位当事人的认可。最终,经过抵顶,以苏某再向王某赔偿两千元,向贺某赔偿五千元,各自处置自己的车辆残值,各自负担自己起诉案件的诉讼费的协议内容,成功解决了三人之间的所有纠纷,避免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来源:鄂托克前旗法院
责任编辑:白婧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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