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推进“雄鹰‘寅’春”和“护航双保”执行行动,近日,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哈某、那某、额某从科左后旗某商贸有限公司赊购一台价值2.15万元单缸拖拉机,先后给付共计1.15万元货款,余款尚未给付。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哈某、那某、额某共同给付科左后旗某商贸有限公司欠款1万元。判决生效后,三名被告未按约定给付欠款,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哈某、那某、额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迅速冻结其银行账户,经网络查控、传统查控发现三名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经过执行法官耐心地辨法析理,三名被执行人主动向法院给付全部执行款1万元,不到一周时间该案圆满结案。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以涉企、涉金融类执行案件为攻坚重点,开通涉企业执行“绿色通道”,依法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