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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时】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法院 | 开辟调解“绿色通道” 多元化解金融纠纷
  发布时间:2022-03-24 16:00:39 打印 字号: | |

案情介绍

2021年9月14日,申请人某银行与被申请人张某签订了一份《个人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张某向某银行借款人民币8万元,用于其小店经营,借款期内按月利率11‰计息,借款期限为期二年。合同签订后,某银行随即向张某发放借款,但张某只偿还了至2021年11月11日的借款本金2725.54元及利息1117.76元,剩余部分未按约定返还,违反了《个人借款合同》约定的内容。某银行屡次催收无果,于2022年3月1日向海拉尔区法院提起诉讼。经立案庭审查,发现该案诉讼标的额较小,案件事实清楚,各方争议不大,具备调解基础,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引导当事人按照自愿、合法原则将案件导入法院金融解纷绿色通道——“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程序,并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熟悉金融工作、调解经验丰富的海拉尔区非诉纠纷调处中心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

2022年3月1日,海拉尔区法院委派多元化诉讼调解中心对该案进行调解,法院和调解中心迅速成立专案小组并制定了调解方案,调解员首先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通过电话联系了张某。得知由于疫情原因,张某的门店已关,而且家庭也已经破裂,生活条件十分拮据,不得已才拖延还款时间。随后调解中心致电某银行向其阐述张某生活条件艰难的事实。某银行表示,《个人借款合同》现已终止,张某理应依法一次性还清全部欠款。基于目前张某还款能力较弱,诉讼只会加重其负担的情况,同意在一定范围内给予张某宽限。

借此机会,法院和调解中心组织张某及某银行以视频方式在线远程展开“面对面”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就贷款偿还方式和期限达成一致意见。据此,调解员在线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各方就调解协议书在线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承办法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双方进行了询问,并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在法院和调解中心的共同努力下原本适用诉讼程序至少需要三个月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现在三小时就得已解决。

案件点评

本案是海拉尔区法院诉前调解团队委派海拉尔区非诉纠纷调处中心以在线方式妥善化解金融借款纠纷的典型案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具有形式较灵活、用时短、成本低、专业针对性强等优势,通过中立的第三方进行调解或者作出裁决,既满足了群众合理诉求,又减轻了诉讼压力,为有效、快速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


 
来源:海拉尔区法院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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