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的相关部署和督导工作的相关要求,推动全区法院“大讨论”活动工作扎实开展,3月23日,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第二督导组组长史万钧一行赴内蒙古高院就“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
史万钧组长一行与高院主要负责同志举行了座谈,参观了内蒙古高院“大讨论”活动宣传阵地,调研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法院大数据平台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听取了内蒙古高院“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
史万钧组长对内蒙古高院“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指出,全区政法机关“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高院党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直接参加各环节活动;工作开展扎实,雷厉风行,从方案到活动,各个环节环环紧扣;开局良好,活动氛围浓厚,取得了初步成效。督导组将通过听取汇报、随机谈话、专题座谈、开门纳谏等方式对高院“大讨论”活动进行督导,对下一步工作开展史万钧组长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大讨论”活动是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谋发展、惠民生、促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区法院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接续开展全区政法机关“大讨论”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大讨论”活动当成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更新观念、转变观念、强化被监督意识,真正通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促进自治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实现普惠人民的最终目的。二要把准导向、扎实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务实精准高效的作风找准当前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关切,提升司法服务和保障能力,确保“大讨论”活动取得预期效果。三要苦练内功,改进工作。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全方位提升法院各项工作成效,坚持把“让人民满意”作为“大讨论”活动取得成效的最终评判标准。四要抓住契机,完善制度。要以此次“大讨论”活动为契机,聚焦法院主责主业,将“大讨论”活动开展过程中的亮点经验通过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建立健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
内蒙古高院党组表示,内蒙古高院将严格按照督导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大讨论”活动,全力支持配合督导组开展工作,认真落实督导组提出的督导要求,自觉改进各方面工作。坚持以接受督导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大讨论”活动各项工作,切实将“大讨论”活动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成效,推动全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彰显人民法院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