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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时】阿拉善盟中院:诉讼费15日内主动退
  发布时间:2022-03-28 18:49:15 打印 字号: | |

“案子才审结,我们的诉讼费竟然就已经给退回到账上了,你们这个效率,真的是太牛了”。阿拉善盟中院审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后,原告中国某化学工程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在承办法官的回访中高兴地提到。


规范退费程序,严格退费标准,提升退费时效,今年2月,阿拉善盟中院制定印发《关于线下办理诉讼费用“主动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诉讼费用退费无需由当事人申请,案件承办法官遵循“依法主动、及时足额、便民高效”的原则主动发起,并在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完成退费事项。同时还制发了《诉讼费退费银行账户确认书》,其中指出,经当事人填写并由其指定及确认退费账户,在案件审理审结后,由承办法官根据案件诉讼费承担情况,主动为当事人办理退费手续,并完成退费事项。

也就是说,当事人预缴费后,经审理不应由缴费一方承担费用或应减半承担费用的符合退费规定的当事人无需主动申请,承办法官将为当事人办理退费手续,当事人只要提交相关材料即可。

阿拉善盟中院立案庭庭长介绍,该规定施行前,当事人如需申请诉讼费退费,需提交诉讼费交纳凭证、裁判文书复印件及身份证明等相关退费材料,退费时间长、程序多、手续杂。针对实际工作中的这些具体问题,阿拉善盟中院精简审批流程,缩短退费到账时间,提高退费效率,实现了从“申请退”到“主动退”的转变,切实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来源:阿拉善盟中院
责任编辑:白婧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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