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围绕盟委、旗委中心工作,强化主动服务意识,通过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16条,努力为助力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01设立涉企案件诉讼服务“绿色通道”
在诉讼服务中优先为企业诉讼立案提供服务,要求线上、线下立案当日申请、当日立案、当日分案、当日移交业务庭,压缩涉企案件立案耗时。并在立案阶段对涉企案件卷宗首页加印“绿色通道直通车”专用标识,通过使用专用标识对涉企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启用“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调解、优先审理”的绿色通道。
02持续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
全面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服务。畅通网上诉讼服务,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涉企案件实行一次办结,非必要不得要求当事人或律师再行往返法院或另行提交纸质材料。当事人提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商事、行政案件,可以采取“云上法庭”等互联网庭审,当事人可通过手机手写签字确认笔录。
03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律师调解、人民调解与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并协调工商联等部门参与涉企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加大线上、线下诉前调解、委派调解力度,促使涉诉企业快速解决纠纷,降低企业涉诉成本。
04确保困难企业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渠道畅通
对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企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缓交诉讼费、司法救助等办法予以帮助。
05推动诉讼服务平台深度应用
提高“一网统管”、“一号通办”诉讼运行能力,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巩固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全覆盖成果,压缩异地诉讼成本,便利涉企案件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远程参加诉讼,更好实现“让网络数据多跑路,让人民群众少跑腿”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承诺。
06探索建立速裁快审新模式
全面推进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工作,建立民商事速裁团队,实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速裁模式,实行“当日分案、一次开庭、当庭宣判、当场送达”,一般应当在30天内结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除依法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积极引导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标的额在自治区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简单给付类民事案件,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全力压缩审理周期。
07加强企业家人身自由和财产权保护
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合法财产和违法犯罪所得、企业正当融资和非法集资等界限,严禁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
08强化行政诉讼立案释明制度
加强对涉企当事人的法律释明,减少诉累,避免程序空转,立案后无法进入实体审理。落实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为涉企案件当事人一次性解决争议提供制度保障。对涉企案件中发现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不依法履约等情形进行监督,在依法裁判的同时通过司法建议、通报等方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践信履约。
09提升破产审判效能
对“僵尸企业”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尽可能挽救有营养价值的濒危企业,促进破产重整、兼并重组,减少破产清算,依法审理好企业破产及衍生诉讼案件,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优胜劣汰,有序推进重大破产案事件风险化解。
10严厉惩处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行为
对提供虚假证据、故意逾期举证等不诚信诉讼行为,依法运用罚款、拘留、刑事追责等法律手段,严厉制裁诉讼失信行为。
11加强司法公开
民商事案件审判流程节点信息通过网络向当事人公开,裁判文书及信息及时公开。确保当事人或律师登录“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可以准确查询所参与案件的进展,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可以查阅相关案件裁判文书。
12深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
坚持把执行机制体制创新作为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突破点。以执行指挥中心为核心,执行团队运行为基础,进一步推进指挥中心实体化、集约化运行,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核心作用,为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13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
积极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信用惩戒力度,推动完善失信惩戒机制,依法适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
14严格落实案款管理制度
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制度,严格使用“一案一账号”进行案款管理,所有执行案款均通过一案一账号系统流转,优化执行案款发放方式,防范案款发放风险。完善审批权清单,细化执行各流程节点要求,做到全流程有章可循。
15强化涉企案件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本着积极引导企业健康发展的原则,对经营出现短暂困难的涉执行企业慎重适用强制措施,积极采取给予合理期限、分批履行等方式,推动当事人之间执行和解。针对资产处置难度大,难以一次有效执结的案件,综合运用债转股、执行和解等方式,拓宽企业债权实现渠道,另一方面通过采取执转破、变卖等手段,将土地、厂房、设备等资源要素充分释放。
16延伸对企司法服务触角
坚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加强对企业法律宣讲,开展“送法进企业”、邀请企业代表旁听庭审等活动,帮助企业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和内部治理水平。同时,针对涉企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经营管理漏洞,针对性的发出司法建议,提示生产经营者主动修补经营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