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诉源治理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为推动我旗诉源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在辖区内设立多处法官工作站,法官工作站实体化运行以来,将许多纠纷化解在源头,问题解决在萌芽。近日,海子乡法官工作站就为老百姓化解了两起“有年头”的土地纠纷案,并被人民法院报刊登、宣传。
两起纠纷均持续了30年之久,其中一起纠纷为第二轮土地承包过程中双方因退地、分地亩数产生争议,经法官和乡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给付了土地耕种补偿金;另一起纠纷的当事人同意开春后丈量双方土地四至,多出土地予以退还。
涉土地纠纷案件双方矛盾通常较为突出,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法官工作站的驻站法官联合村委会、相关驻村单位和地方村镇干部,深入查清事实,了解纠纷产生的前因后果,从维护邻里和谐和睦、倡导新农村新风尚角度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实现消除分歧、化解矛盾,助力基层诉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