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人民调解员的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实战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3月28日,呼伦贝尔市中院联合呼伦贝尔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工作培训。各旗(市、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全市人民调解员骨干共计21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中,呼伦贝尔市中院立案一庭员额法官斯琴以“调解技巧与应用”切入,详细讲解了开展矛盾纠纷诉前多元化解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牢固树立人民调解员大局意识、责任心的重要性,针对调解中的实务问题与参训人员进行了广泛交流研讨。
“通过此次培训,我们学习到了很多实操性强、内容具体的技巧方法,对于促进有效沟通,学会换位思考很有帮助”参训人员表示:“我们将学以致用,充分发挥好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人民调解作为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是增进社会团结和谐的“润滑剂”,同时也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呼伦贝尔市中院通过构建多方参与、社会协同的多元解纷模式,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前端预防、诉前化解,对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