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中,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公正与效率”为工作主线,坚持激励创新、保护发展的价值导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是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保护创新、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依法审理了“五粮液”“河套王”“潍柴”动力、“六神“等国内知名商标典型民商事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与法律效益。二是加强对巴彦淖尔“天赋河套”区域公用品牌、巴彦淖尔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司法保护,引导规范商标使用行为,通过宣传著作权法、商标权法、专利权法等法律知识,努力提升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三是坚持“调解为主、调判结合”工作思路,在开庭审理上海家化、“潍柴”动力等侵害商标权纠纷系列案件时,促成商标侵权案件“一揽子和解”,实现知识产权纠纷实质化解,彰显了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巨大作用。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等主题活动,采取多种形式,主动与各类市场经济主体交流互动,适应新时代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要求,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知识产权、鼓励促进知识创新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