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立足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通过刑事审判贯彻刑事司法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功能,着力优化法治、公正、公平的营商环境。近日,科尔沁区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信用卡诈骗案。
被告人李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申领信用卡后,使用该卡共透支本金77195.67元,经发卡行多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恶意透支,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案发后,被告人李某的家属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偿还了全部本金。
刑事审判庭根据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结合其自首、认罪认罚及其近亲属积极赔偿所欠银行欠款等情节,依法对被告人李某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通过本案既打击了侵犯企业权益的犯罪行为,维护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又保护了国有企业的正当权益,让市场主体感受到审判机关司法的力度和温度。